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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拍卖公告2017年第16期

所属分类: 开盘   2017-07-07 06:16:15  编辑:citycat  浏览次数 217 次

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定于2017年7月20日10时至2017年7月21日10时止在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

拍卖公告(第二次拍卖)

标的物位于肥城市新城东路56号新城嘉园小区8号楼2单元6楼东户,所在地段属于肥城市中心城区一级住宅用地区域内,大区位环境来说,邻龙山公园、人民广场大约1公里,周边有爱家家园、锦绣城、建设小区、凤山城等住宅小区,临近中国农业银行、华运大酒店、华联超市、泰源商务中心等,周边有龙山小学幼儿园、肥城市实验小学、龙山中学、第一中学等,配套设施齐全,北临泰临路、南临新城路、西临凤山西街、东临凤山大街,交通便利,位置优越,居住环境及氛围较好。该标的物面积约为230.03㎡,用途为住宅,储藏室约为23.21㎡。

竞买人条件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竞买活动视作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至2017年7月19日17时止(周末、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法院联系看样。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或因标的物存在缺陷等引发的一切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拍卖方式

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定于2017年7月20日10时至2017年7月21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

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7年7月23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在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所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所涉及的一切税(含应补交土地出让金)、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本场拍卖法院协助清场,办理登记、过户手续。

联系地址: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晶华大道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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